创建文明交通有你有我
“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市民文明出行意识有了明显提升,中心城区行人闯红灯、不佩戴头盔等不文明行为日益较少”。这是我们近日在采访文明交通时听到最多的反馈。在保山交警部门和网格单位、广大志愿者、市民的积极参与下,文明交通成效明显。
保山交警部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中,强化担当作为,对标对表测评标准,明确工作重点,举全警之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副大队长 徐杰:“我们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交通的工作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文明交通意识的提升;二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第三是交通基础设施的优化;第四是交通安全的社会化管理。”




交警支队机关下沉警力,抽调民警、辅警参与到交通秩序整治中,全面加强中心城区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重点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劝导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不走专用车道、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加强路口管控、重点区域管控,加强重点违法查处,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通行环境。
民警 何龙升:“从早上的7点到晚上的7:30,针对不文明的违法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大部分人各行其道了,头盔的佩戴率也提升, 闯红灯也减少了,行人也逐渐走斑马线了。”
8月份开始,市区239个网格单位交通安全志愿者积极参与到文明劝导中,中心城区显见的不文明行为日益较少,交通井然有序。
志愿者 彭雅茹:“通过参加志愿者的活动,我有了更深的体会,我们作为市民,要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我们每个人都参与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通过近半年的整治工作,交通参与者实现从“不理解、不支持”到“自觉遵守、理解支持、主动参与”的转变,文明出行习惯逐步养成。全社会参与度、满意度越来越高。群众的文明出行意识有了明显的提升。
市民 苏春顺:“大家出行都知道佩戴头盔,每一个人都参与到安全交通,整个城市的交通安全才能够得到保障。”

记者:莽淑莲 赵春良
编辑:金 润 |编审:莽红升 郭巾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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