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处罚一起疫情期间违规办客案例

发布时间:2021-11-23 10:17 浏览次数:1925次

近日,隆阳区瓦窑镇龙舞村村民王小昌,在疫情期间婚庆办客,被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瓦窑派出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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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龙舞村村组干部得到消息,村民王小昌定于11月19日婚庆办客。因近期全国多地爆发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隆阳区出台政策文件,规定“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人员聚集。对不听劝阻、执意举办的由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恶劣影响和新冠病毒疫情传播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村组干部和工作队员多次做工作,该户不听劝解,坚持办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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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反馈后,11月16日,经瓦窑镇研究,由镇政府挂村领导干部、派出所民警、村组干部及相关工作队员入户对王小昌本人进行疫情防控政策宣读,告知相关规定,并粘贴告知书和政策文件。11月19日,王小昌仍不听劝阻婚庆办客,给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挑战,造成不良影响。


11月19日,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瓦窑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给予王小昌罚款100元的处罚。


疫情防控,任重道远,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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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瓦窑镇
编辑:金 润|编审:莽红升 郭巾菱
责编:杨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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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匿名用户:
2025-03-13 16:10:59
好看呀

匿名用户:
2025-01-21 11:21:03
点赞!!!

匿名用户:
2024-05-23 11:17:15
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