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核心价值观 传递隆阳正能量】隆阳小伙见义勇为,你们好样的!
发布时间:2023-02-19 15:14 浏览次数:741次
2022年8月22日凌晨,保山中心城区保岫路与青华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被困,车辆起火。危急关头,四名热心小伙不顾个人安危,合力施救,将被困者及时救出。他们的见义勇为行为弘扬了社会正气,彰显了正能量。
此次事故起因是涉事轿车追尾涉事货车,事故发生后,货车上所拉的石料掩埋了轿车,车辆也因碰撞起火,随时有爆炸可能,货车司机报警后立刻在现场呼救。这一幕刚好被四个乘坐出租车回家的小伙看到,并冲向事故现场,进行救助。
见义勇为者 张 翰:“我们在这个路口看见有一辆车追尾大车,我们跑着过来,一开始以为着火,来到这里才发现人被困在里面,我们又搬石头救人,当时什么也没有想,我们觉得只要有危险都应该去救。(见义勇为者 聂佳桐):无论遇到谁有困难,都要伸出援手帮助一下。 ”
因强烈撞击车身已严重变形,几个小伙合力搬开挡住副驾驶车门的石头,将副驾驶座位上受伤的女士抬了出来,并转移到安全地点。此时,车辆的火势逐渐大了起来,四人来不及多想,又再次冲进事故火场,解救驾驶位上的被困者。当四人合力将他救出的瞬间,一团烈焰冲天而起,熊熊大火瞬间吞噬了车辆。随后民警、消防和医务人员也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将被困者送往医院救治。
在持续20分钟的救援过程中,四个小伙一次次逆行而上,他们用实际行动传递了正能量,赢得了市民的赞誉。
隆阳区见义勇为工作中心工作人员 杨世花 :“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二)项“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安全事故时,抢险、救灾、救人的”和第十三条第(三)项“有重大贡献的,经县(市)区见义勇为工作机构逐级申报,由省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报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集体)”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给予10万元以上奖金。”
隆阳区见义勇为工作中心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见义勇为,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隆阳区见义勇为工作中心工作人员 杨世花:“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在遇到违法犯罪、自然灾害或者安全事故时积极参与见义勇为,关心、支持见义勇为,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传递正能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记者:莽淑莲 陶江龙
编辑:张晓玲|编审:莽红升
责编:杨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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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匿名用户:
2025-03-13 16:10:59
好看呀
匿名用户:
2025-01-21 11:21:03
点赞!!!
匿名用户:
2024-05-23 11:17:15
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