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施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2025年,隆阳区财政局秉持“法治采购、阳光采购、效能采购”理念,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顽疾,以刮骨疗毒的决心与精准绣花的功夫,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了2024年度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推进隆阳区政府采购持续健康发展。
高位统筹,下好协同联动“一盘棋”。区财政局坚决扛起牵头责任,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迅速成立工作组,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案件协查、联合惩戒”的高效协同机制。通过制定检查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了“财政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严密工作格局,确保了整治行动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覆盖不留死角,展现了规范市场秩序、捍卫公共资金安全的坚定意志。
精准扫描,实施穿透式监管“大体检”。此次检查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问题线索为导向,采用“单位全面自查+联合组复查核查”的组合模式,对随机抽取的15个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全流程、穿透式审查。通过调阅招标文件、收汇款凭证、合同业绩、影像资料等进行交叉验证,给被检查的3家代理机构进行了一次精细的“CT扫描”,不仅查看表面合规性,更深入肌理探查潜在风险与隐蔽关联,极大提升了监管的威慑力与发现问题的能力。
靶向纠治,实现问题整改“当下清”。坚持发现问题与即时纠偏同步推进,形成“检查-反馈-整改-复核”的闭环管理。检查发现,我区采购市场主流健康,但存在个别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够严谨、存在隐含歧视或排他性风险条款的问题。对此,区财政局已责令3家代理机构限期改正。通过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正,将公平竞争原则真正前置嵌入采购起点,实现了“查处一个、规范一片”的即时成效。
筑基固本,推动监管生态“长远立”。专项整治的深远意义在于“惩”为手段、“治”是根本、“立”方长久。此次检查成果显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生存空间被大幅压缩,供应商公平感显著提升;主体意识普遍唤醒,采购各方“红线”意识与合规内控能力明显增强;监管合力充分凝聚,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经实战检验愈发顺畅高效;通过结果公开,诚信守法、阳光操作的社会监督氛围更加浓厚。这不仅是一次成功的专项治理,更是一次对政府采购全生态体系的深度重塑与加固,为我区政府采购工作长远健康发展注入更为强劲的动能。

供稿:杨 晓
一审:王晓雨 王文露(实习)
二审:李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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