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三举措全力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农村改革发展大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对于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激活农村沉睡资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隆阳区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力争在2027年底前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房实现“应登尽登”,通过确权登记,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使农民的房产成为名副其实的固定资产,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精研细定出方案。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学习借鉴省内玉溪、楚雄、大理和市内腾冲等各地做法,起草《隆阳区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2025年7月28日印发实施。《实施方案》重点包括“登记流程、政策措施、特殊问题处置、方案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五个部分,重点围绕群众普遍比较关心的“登记费用、宅基地权利人资格认定、宅基地面积认定”等问题,逐一明确了处置措施。《实施方案》的出台,给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树立了标杆,明晰了路径。
试点先行找经验。今年9月,组织召开全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启动会,对全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就相关政策开展了业务培训。同时,明确6个试点村,率先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截至目前,6个试点村已完成外业调查12000余宗,完成登记4828宗。
多层把控保质量。按照“村民申请→村(社区)小组核实→村(社区)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核结果由村(社区)公示→登记发证”的流程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力配合技术单位开展测绘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将调查成果、审核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区级成立权籍调查数据审核组、不动产登记审核组,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确保登记工作公平公正,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据统计,隆阳区2025年度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任务5064宗,截至目前,已完成4828宗,完成率95.34%。下一步,隆阳区将继续秉持服务于民的原则,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不动产登记工作,广泛应用不动产登记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供稿:苏建波 李珍珍
一审:王晓雨 王文露(实习)
二审:李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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