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宣判+“家门口”普法 筑牢生态保护法治防线

发布时间:2025-05-29 16:16 浏览次数:348次

近日,隆阳区人民法院联合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在隆阳区芒宽乡某村案发地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涉案被告人依法被判处刑罚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30余名村民代表、护林员及周边群众现场旁听,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针对村民中可能存在的“靠山吃山”传统观念,检察官用方言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向村民代表详细讲解此类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法律后果,以及公益诉讼制度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检察官还通过列举当地近年来发生的类似典型案例,进一步加深村民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引导村民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抵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没想到打了动物又出售要赔这么多钱,还会留案底!”旁听的村民在宣判结束后感慨道。此次活动将庭审现场变为普法课堂,让群众直观看到“破坏生态环境不仅要‘坐牢’,更要‘买单’”,有效破除了“小打小闹不算违法”的错误认知。村支书总结道:“把法庭搬到村口,让老乡们亲眼看见违法者‘丢面子、受惩处、掏腰包’,这种教育比开会说教管用十倍。”


此次在案发地开展现场公开宣判和普法活动,将司法审判搬到群众“家门口”,把法治课堂设在百姓身边,让村民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公共利益保护意识,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案例手册+方言讲解”等多元形式,让法治阳光照亮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为乡村振兴筑牢公益保护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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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普琳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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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匿名用户:
2025-03-13 16:10:59
好看呀

匿名用户:
2025-01-21 11:21:03
点赞!!!

匿名用户:
2024-05-23 11:17:15
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