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4年度廉洁征兵监督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8:33 浏览次数:21006次

为严肃征兵纪律,有效防范和纠治征兵“微腐败”、“暗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保持我区廉洁征兵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和省、市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隆阳区廉洁征兵监督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监督对象

1.隆阳区征兵工作人员(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征兵办公室成员、区体检站全体医务人员、区公安局负责政治考核的民警);

2.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基层武装部部长、干事,卫生院负责征兵体检的医务人员,派出所负责征兵政治考核的公安民警,村(社区)负责征兵宣传动员、走访调查的村干部、民兵干部);

3.各军兵种接兵部队人员;

4.应征青年及家长;

5.其他借征兵之机进行诈骗、打着征兵名义进行谋利的个人或组织。


二、监督时间

廉洁征兵监督贯穿全年,重点时段为1月1日至3月31日,7月1日至9月31日。


三、监督内容

重点监督以下情形,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凡是认为违反廉洁纪律,属于征兵工作中不正之风的事实,均可举报、反映。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

1.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私自定兵,截留挪用征集指标,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按亲疏分兵,私自退兵、随意退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下列行为的:

1.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通过托关系、找门路、请吃吃请等不正当途径参军入伍。

2.通过网络论坛或其他形式发表、传播涉军涉征兵敏感信息和不实言论。

3.虚报应征信息,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4.不遵守征兵工作有关纪律要求,发生廉洁征兵违纪违法问题。


(三)征兵领域军地交叉地带有下列行为的:

1.以通过征兵体检为名,制定、推荐或者暗示盈利性医疗机构为应征青年开展矫正视力、去除文身,精索静脉曲张等手术的行为。

2.利用征兵宣传搭载商业广告、进行商业谋利的行为。

3.以征兵办公室名义或征兵工作人员身份参与地方商业营销活动的行为。

4.用征兵工作军地协作关系合作谋利、收受钱物的行为。

5.以征兵办公室名义或征兵工作人员身份为企业拉项目、做代言的行为。

6.将征兵办公室内部场馆住宿用房等资源用于地方非公务活动的行为。


四、举报方式

廉洁征兵监督咨询举报电话:

保山市:0875-2257039

隆阳区:0875-2257205

举报邮箱:lyqrmzfzbb@163.com


隆阳区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监督员:

丁雪芬(区人大代表)  15287560302

赵双留(区人大代表)  13987506204

鲁明灿(离退休干部)  15925595565

蒋飞兰(区政协委员)  18987507893

段兴有(区政协委员)  13987504882

赵  亮(退伍军人)      18608759911


欢迎广大应征青年、家长和人民群众对全区2024年度征兵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发现的征兵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我们将立即组织核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办、绝不姑息。提倡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凡是弄虚作假、捕风捉影、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隆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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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宣娇|编审:莽红升 邹 丽

责编:杨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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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匿名用户:
2023-12-09 07:07:04
来吧来瓦房来瓦河冬樱花开了,